首頁 / 公司治理/ 誠信經營與法遵/誠信經營與反貪腐政策落實
本公司為落實誠信經營之管理,由股務部為推動誠信經營工作專責單位(以下簡稱本公司專責單位),並配置充足之資源及適任之人員,辦理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之修訂、執行、解釋、諮詢服務暨通報內容登錄建檔等相關作業及監督執行,主要職掌下列事項,並於每年第一季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為確保本公司所有員工皆能以最高倫理標準從事營運活動,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我們訂立並公布「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準則」等相關內部規章,規範所有員工在從事商業行為時應具備的倫理與責任,並廣泛宣導及持續深化企業核心價值「誠信當責」、「客戶導向」、「創新能力」、「團隊合作」,並納入新進員工的訓練課程,每年定期向全體員工宣導。
1. 本公司新進人員均需簽署『員工自律公約』、『智慧財產權暨業務保密切結書』,用以持續宣揚誠信價值觀,提升企業良好文化。 本公司於新進人員教育訓練時即宣導誠信之觀念
2. 本公司與往來交易對象,皆簽訂誠信承諾書相關規定,且於契約中,均明定誠信行為條款,如有違規將終止契約並賠償,並列為拒絕往來戶。
3. 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已明訂防止利益衝突政策,並於網站「投資人專區」內之「利害關係人」部分,提供外部適當陳述管道;內部則設有檢舉信箱,並本公司專責單位負責處理。
113年誠信經營執行如下,並將執行情形及未有檢舉情事,報告至114年1月15日董事會。
教育訓練執行
日期 |
課程名稱 |
參加人員 |
上課時數 |
上課人次 |
113年 11月8日 |
「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教育宣導會 |
董事/獨立董事及 公司經理人 |
40分鐘 |
12人 |
113年 11月8日 |
「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 教育宣導會 |
董事/獨立董事及 公司經理人 |
50分鐘 |
12人 |
註:每年度對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進行「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教育宣導,為提醒同仁在獲悉內部重大資訊前後之應注意事項,以避免違反法令規定,特將內線交易宣導重點及案例整理,並將相關簡報上傳至內部HR系統網站,以確保同仁知悉相關法令資訊。
大魯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並積極防範不誠信行為,本公司依據「誠信經營守則」相關規定,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內部人員如有虛報或惡意指控之情事,應予以紀律處分,情節重大者應予以革職。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及內部網站建立並公告內部獨立檢舉信箱、專線或委託其他外部獨立機構提供檢舉信箱、專線,供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檢舉人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
一、檢舉人之姓名、身分證號碼,亦得匿名檢舉,及可聯絡到檢舉人之地址、電話、電子信箱。
二、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
三、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1. 宣導
2.檢查:為健全反貪腐之管理,亦針對包括會計制度在內的內部控制制度,由各部門自行評估及檢查,並由稽核覆核。
3.申訴管道:檢舉暨申訴信箱(auditcommittee@trkmall.com.tw) 並未收到任何檢舉案件。
二、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
三、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發言人
總顧問 / 許俊麒
電郵:jerryhsu.trk@gmail.com
代理發言人
股務部經理 / 羅淑敏
電話:04-36118888#6661
電郵:kelly.lo@trkmall.com.tw
電郵:auditcommittee@trkmall.com.tw
首頁 / 公司治理/ 誠信經營與法遵/內線交易防範與資訊揭露
本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受僱人等內部人,不得有內線交易或市場資訊不對稱行為之獲利情事;本公司重視股東知的權利,並確實遵守資訊公開之相關規定,將公司財務、業務、內部人持股及公司治理情形,經常且即時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或公司設置之網站提供訊息予股東。
因此,為維護股東權益,落實股東平等對待,本公司已依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10 條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明訂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並簽署保密協定。
知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不得洩露所知悉之內部重大資訊予他人,並不得向知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人探詢或蒐集與個人職務不相關之公司未公開內部重大資訊,對於非因執行業務得知本公司未公開之內部重大資訊亦不得向其他人洩露。
同時禁止內部人不得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本公司將依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修訂『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明定公司內部人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起,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持有本公司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且若上述內容消息,對本公司已發行之前述有價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時,公司內部人仍不得違反證券交易法 157-1 條之消息沉澱期間規定,即在該消息明確後,須符合未公開前或公開後十八小時內,不得對公司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有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買入或賣出之行為。
財務報告期別 | 預計董事會議 | 封閉期間 | 已執行防範措施 | 備註 |
暨公告日期 | ||||
113 年財務報告 | 114/3/11 | 114/02/09~114/3/11 | 依「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規定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不得交易。 | 公司內部人仍不得違反證券交易法 157-1 條之消息沉澱期間規定 |
114 年第一季財務報告 | 114/05/13 | 114/04/28~114/05/13 | 已由公司股務主管預先發出電子郵件通知相關內部人(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於封閉期間內禁止交易其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價證券,以為防範。 | |
114 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 114/08/08 | 114/07/23~114/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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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年第三季財務報告 | 114/11/10 | 114/10/25~114/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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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年財務報告 | 115/3/11 | 115/02/09~115/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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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總顧問 / 許俊麒
電郵:jerryhsu.trk@gmail.com
代理發言人
股務部經理 / 羅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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