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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公司治理 / 薪酬委員會會議成員出席情形

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屆委員任期:

中華民國111年6月1日起至114年5月31日(第六屆),

最近年度(112年1月1日至113年4月2日)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1 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姓名實際出(列)席次數(B)委託出席次數實際出(列)席率【B/A】備註
 委員林文淵30100% 
 召集人暨主席黃銘祐30100% 
 委員陳俊池301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形

二、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註:

a.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b.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成員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c.第六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任期自中華民國111年6月1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由獨立董事 林文淵、黃銘祐、陳俊池擔任本公司薪酬委員。